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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房租赁合同改合作协议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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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房租赁合同改合作协议的问题
我公司租用其他公司的厂房,签定租赁合同后一直未能取得发票入帐(已营业3个月)。
现双方重新签署合作协议,协议内容改为不支付租金,出租方参与年底分红。
请教:
1、我的帐务需怎么处理,之前的房租可否不入帐。改合作协议后我的帐需要有所反应吗?还是有分红时直接做就可以?
2、我的租赁合同税局有备案,税局方面我要怎么处理
我公司租用其他公司的厂房,签定租赁合同后一直未能取得发票入帐(已营业3个月)。
现双方重新签署合作协议,协议内容改为不支付租金,出租方参与年底分红。
请教:
1、我的帐务需怎么处理,之前的房租可否不入帐。改合作协议后我的帐需要有所反应吗?还是有分红时直接做就可以?
2、我的租赁合同税局有备案,税局方面我要怎么处理


请大家指点一下,谢谢!
这个有意思。个人认为:
对方并没有正式入股你们公司,只是以分红的形式取得房租,这样如果要在所得税前扣除房租必须取得发票。没有发票,年底分红只能是所得税后利润来分。个税一样少不了,房产税也少不了,你们还不可抵所得税,不划算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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